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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英語系
應用英語系Dept. of Applied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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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平科技大學應用英語系學生畢業門檻實施要點

一、應用英語系(以下簡稱本系)為提升教學品質及加強學生畢業後之升學與就業競爭力,訂 定「修平科技大學應用英語系學生畢業門檻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本系103學年度起入學之學生在畢業前應修完128 學分()以上,並通過畢業門檻規定之任一畢業要項,方能申請畢業。

三、本系畢業門檻要項包括「英語能力」、「競賽」、「專業證照」、「國外學習成就」、「專業學程」。各項畢業門檻相關規定如下:

(一)英語能力:於本校就讀期間所取得之新制多益測驗聽力部分達到或超過300分,或教育部認可之同等級英語能力測驗聽力B1級以上成績。

(二)競賽:於本校就讀期間參加乙次校內外英語暨專業能力相關競賽活動並獲前三名之獎勵。

(三)專業證照:於本校就讀期間通過考試院舉辦之專門技術「領隊人員」或「導遊人員」考試。

(四)國外學習成就:曾於在學期間至國外大學研修至少十週,並出具課程內容資料,出入境證明、學習成績。或曾於在學期間至國外實習至少連續18週,並出入境證明、實習相關證明文件。

(五)專業學程:於本校就讀期間至少完成相關跨院系學程一個以上。

(六)校外實習:參與校外實習()或校外實習()成績及格。

四、學生應自行規劃通過各項門檻之時程,並於通過後填具本系畢業門檻審查表交至系辦公室進行審查,未能通過者得依以下規定抵免:

三年級下學期結束前,未符合英語門檻規定者,應加修「英語綜合練習」(四下,0學分/3小時)抵免。

若學生申請抵免資料有疑義時,提交系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准予抵免

六、本要點經教務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