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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英語系
應用英語系Dept. of Applied Engl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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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性畢業門檻項目 檢定方式、通過條件 補救措施
國語文(中文)能力 本校基本能力之國語文能力檢定,檢定通過標準60分。 至少二次國語文能力檢定未通過者,可加修「閱讀與寫作0/2(零學分/二小時),並學期成績及格」抵補,加修之課程該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英語文(英文)能力

1.全民英檢初級通過者或相同等級之英檢通過者。

2.本校基本能力之英語能力檢定通過標準60分。

以上任何一項通過即可。

至少二次英語文基本能力檢定未通過者,可加修「基礎英文輔導0/2(零學分/二小時),並學期成績及格」抵補,該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電腦資訊(資訊)能力

1.電腦相關丙級證照考試通過,或電腦相關乙級筆試通過者。

2.本校基本能力之電腦資訊能力檢定,檢定通過標準60分。

以上任何一項通過即可。

至少二次電腦資訊能力檢定未通過者,可加修「電腦基礎理論與應用0/2(零學分/二小時),並學期成績及格」抵補,該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計算。

校內外服務服務學習

時數30小時

(其中校外服務時數不得低於15小時)

1.透過參與社團服務性活動完成時數者。

2.修習相關服務學習專業課程並完成時數者。

3.透過參與弱勢團體及社區機構服務並完成時數者。

4.參與教學及行政單位服務。(需申請)

5.校園專業服務學習。(需申請)

以上任何一項通過即可。

若大四生無法配合機構或單位進行服務,可至服務學習組協調,由服務學習組指派任務,直至完成30小時時數。

基本能力檢核專區(題庫)

基本能力檢核時間表及報名步驟

服務學習系統